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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楼评] 证件不全,城中村改造 打印

证件不全,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与商品房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
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
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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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

准确的讲,城中村是一个名词,在开发领域,这个名词所要表达的也仅仅是这块土地以前的出身。就像简历上出身贫农的人,现在不一定是贫农一样。
现在很多消费者其实是混淆了城中村和小产权这两个概念,认为城中村就是小产权。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城中村土地性质经过政府规划审批,缴纳出让金后,土地性质随之转变。相反,一些不是城中村的土地,一样也会成为小产权,比如单位自己建盖未缴纳出让金而出售的,比如在工业用地建筑住宅出售的,比如在军队用地建筑住宅的出售的,这些都会成为小产权。也就是说,是否缴纳出让金,是认定商品房或小产权的界定标准。政府的规划审批非常重要,这决定了政府对这片土地的未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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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目前,从江林新城售楼部了解到,该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证》,项目预售证正在办理之中。五证齐全是办理房产证的基础,未取得预售证的项目不具备合法的销售资格,建议您谨慎购买。

江林新城业主论坛: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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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12月28日,经开区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中启动,这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总投资达182亿元,建设安置楼总建筑面积近600万平方米,直接受益群众接近1.5万人。
  
  当日,参加集中开工的12个项目,将对口安置董家村、翁家庄、贾村、王前村等12个城中村、1.5万村民。据项目负责人介绍,这12个安置项目建成后为经开区城中村改造中村民的按时顺利回迁提供保障;其次是每户村民都将有1套以上的剩余房屋,用来解决村民转居民后的资产性收入问题,是村民实现改造后的经济来源;另外,经开区安置楼项目均按照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建设,建成后将大幅提升村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未来的西安城市新中心增添亮点。

  
  据了解,经开区计划在3~5年内总投资500亿元,完成中心区内31个城中村改造工作。自2007年10月启动以来,经开区一年已完成了北康村、翁家庄、盐东村、贾村、董家村、杨家村、南李村等12个城中村的整村拆除工作,拆除房屋面积150万平方米,目前安置楼开工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呈现出起点高、速度快、规模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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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城改办

经开区城改办主任邢长发表示,自2007年10月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以来,经开区一年完成了北康村、翁家庄、盐东村、贾村、董家村、杨家村、南李村等12个城中村的整村拆除工作,拆除房屋面积150万平方米,安置楼开工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呈现出起点高、速度快、规模大的特点。经开区计划在3~5年内总投资500亿元,完成中心区内31个城中村改造工作。


  在确保31个城中村整村拆除进度的同时,经开区将安置楼建设作为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核心工程大力推进,优先启动安置楼建设,将商品社区和安置社区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提高安置社区建设水平,确保安置楼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引进了粤华集团、耀利集团、海荣集团、雅荷集团、荣华集团等具有实力的开发商参与到城中村改造工程。为了确保村民按时回迁,经开区在对城中村进行就地安置的同时,建设了村民集中安置社区——粤华凤城家园项目,使村民回迁真正做到“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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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2009年11月14日 A5版

华商报2009年11月14日 A5版
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昨日公布首批雁塔区合法城中村改造项目名单。
依照专项检查结果,截至目前,雁塔区范围内长延堡村、西三爻村、西三爻堡村、齐王村、辛家坡村、后村等6个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具备改造的三个必须条件,属合法城中村改造项目。
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副主任李智勇昨日表示,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打着城中村改造项目旗号,进行违法建设、违规销售的房地产项目,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将联合工商、执法、规划、国土等部门坚决予以制止和规范。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将定期公布辖区内合法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对发现的违法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9-853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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